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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家事升级为新加坡国会大辩论,反对党7问李显龙

2017-06-20 新加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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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李显龙总理在道歉视频中,“吁请议员,包括非人民行动党议员,对此次争议务必追根究底,在国会毫不保留地向我和我的部长提问。”



于是,就在今天,新加坡最主要的反对党:工人党今天发布声明,抛出了对于李总理“家庭纠纷”的一系列问题。工人党指出,关于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家事留给李家自己处理,或是上法庭解决,他们只关心权力是否如指责中那样被滥用,是否会伤害人民对于新加坡的信心,以及政府的威信。



工人党议员、阿裕尼—后港市镇会主席毕丹星想询问总理,政府会否同意成立一个特别特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mittee),让由不同政党议员组成的委员公开听审,同时现场向公众直播,以便调查李总理弟弟和妹妹指李总理滥权的指控,也让指控者有机会在国会提呈所有相关证据。


新加坡工人党主席林瑞莲:想询问总理(a)政府有何措施约束部长及高级公务员,不让他们参与自己有个人或经济利益的讨论或决策?制度上如何保证?(b)对于李光耀的遗产和资产,政府和总检察署是否认为与内阁阁员产生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c)这些利益冲突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


后港单选区议员方荣发:想问总理,(a)政府有无明确的规定或者制度,能让部长和次长们的家属,不滥用自己的身份,在超出他们专业的领域里接触,影响,命令高级公务员们?(b)这类规定或制度是以什么频率和形式传达到公共服务和他们的家属们?(c)如果有证据证明权力被滥用,应采取什么法律制裁?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陈硕茂一问:想向总理提问,政府有无预防措施,预防部长为了个人目的或对付异议而利用国家机关与政府机关来收集个人信息?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陈硕茂二问:部长或次长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采取法律行动,上庭维护自己的声誉;在什么情况下他/她不应采取法律行动,而应通过公共场合(例如国会)对这些指责进行抗辩?


工人党非选区议员贝理安:想问总理,(a)政府在什么情况下会成立不对外宣布的部长委员会来处理事务?(b)目前有几个这样的委员会?涉及国家安全事务的除外,这些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和目的可以公开吗?(c)至于处理欧思礼路38号事宜的部长委员会,是否会邀请文物专家参加委员会工作?是否考虑舆论和民意?


工人党东海岸集选区参选人吴佩松博士:想问文化、社区与青年部长(a)国家文物局所执行的捐赠契约,是否能透露给第三方知道?(b)如果可以,是在什么情况下?(c)与欧思礼路38号有关的捐赠是否受保密协议保护?如果受保护,为何文物局把捐赠契约的内容透露给总理知道?



除了工人党以外,新加坡民主党也就此事发表了公告,不过他们认为,这件事应该通过设立专门的调查庭(Commission of Inquiry)解决争端以及做出回应,而不是在国会上进行辩论。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王江雨副教授说:李显龙认为,兄妹家事之争已经涉及政府和总理本人的信誉,要将此事提交国会辩论。


这个做法其实是李光耀本人确立的。1995年有人指控时任内阁资政的李光耀和副总理李显龙购买房产时接受不当折扣,形同受贿。时任总理的吴作栋下令调查,李光耀也主动要求总理把这件事情提交国会辩论,反倒是反对党觉得没啥题目可做。


总之这件事,家事层面不必评论,国事层面值得观察,是“新加坡模式”运作历史上一件大事。


也有观察家认为,这件事的后续发展也许会在某种程度上超出政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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