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罪大恶极!死刑!已经执行

新闻夜航 2023-11-28

全文889,阅读大约需要2分13秒


近日,一份抬头为“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布告引发网络关注,内文显示平凉市静宁县某小学校长张隆基强奸、当众猥亵多名学生,于11月7日被执行死刑。11月11日,当地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此布告确系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发,该院此前曾审理此案。


法院布告。

据平凉中院布告,张隆基,男,汉族,1979年2月24日出生于甘肃省静宁县,大学文化。2010年至2019年6月,其在静宁县某小学历任教导主任、校长兼教师期间,通过体罚等手段,对缺乏性防卫能力的小学生形成精神挟制,利用讲解习题、学生交作业等机会,在其宿舍内多次对5名时年8~12岁的幼女实施奸淫,在教室内当众或在其宿舍里,多次对17名时年8~14岁的儿童实施猥亵。平凉中院依法判决张隆基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宣判后,张隆基曾提出上诉,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死刑原判,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年11月7日,平凉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张隆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注射执行死刑。


南都记者了解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情节恶劣的,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今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申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惩处的司法理念,对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条款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刑足制罪。




夜航拍客招募啦!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可以拨打045182898289,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或直接发送您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也欢迎您加入“夜航拍客”大家庭,微信搜索 yehangpaike 加“新闻夜航”为好友,为我们提供优质的视频素材!

重点推荐




来源:南方都市报(ID:nddaily)、N视频报道南都记者 侯婧婧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编   辑:张佳丽

主   编:梅凯悦

审   核:刘   兵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