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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秦燕玲 券商中国 2024年09月14日 22:24






9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机构,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成效显著的非银机构,各金融监管局在开展监管评级工作中,可以在相关评分要素中予以适当加分奖励;推动非银机构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对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严防道德风险。


3月13日,国务院公开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在现行“两新”工作格局和政策体系基础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发挥特色金融功能


《通知》按非银机构类型,明确了不同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方向。具体来看: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更好满足企业设备更新现实需求。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支持科技设备、医疗设备、资源回收拆解再制造类企业设备租赁及更新需求,支持大型设备制造和使用、国产飞机、新能源船舶、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等设备。


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对集团客户的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贴近集团、贴近产业的优势,紧扣集团设备更新需求,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通过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方式,满足集团下游客户对设备、消费品的采购和换新需求。


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相关消费信贷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等,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


强化监管正向激励


此次《通知》还要求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通过发行绿色信贷(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加强监管正向激励,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成效显著的非银机构,在监管评级相关评分要素中给予适当激励;对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的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也要严防道德风险。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相关行业协会要协调组织非银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及时总结良好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正面引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


《通知》还强调,非银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要在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业务方向和结构、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化战略和资源配置;同时,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更好满足市场需求;此外,还要不断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持续压降利费水平,规范到期催收行为,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责编:罗晓霞

校对: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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