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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见过于师,方堪传授”?-《花出青嶂·导读》选章


 

沩山说出“见与师齐,减师半德,见过于师,方堪传授”,成为宗门里经典名言。我们后人对此话的一般理解是,这表现了禅宗对传承与印证的严格乃至苛刻要求,并且觉得其间颇含夸张与比喻成分。因为要弟子学生都能“过师”实在是个不大可能达到的要求。然而这样的理解实际是误解成分居多。我们不妨以现代学术界的做法为对比。

 

学术界把博士作为能够开始独立工作的基本资格,而获得这种资格的具体要求是“能够创建知识”。换句话说,多高质量且不论,必须开显出某些前人未曾触及,前人未曾知道的知识,才说明具备了的独立研究的能力,才能够给予博士学位。如果用古文表述的话,则博士至少在他创立的那分知识上,也是“见过于师”,而且必须“见过于师,方堪传授”。但这样的见过于师,决不说明这位新科博士在科学方面已经具备整体上超过其他科学家的实力。

 

禅宗在传承认证问题上跟学术界面临的问题极其相似。如何知道学人的原则问题已经解决了?换句话说就是怎么样才能确认学人已经突破二元对立的串习,契入空性现量?学人用行为乃至语言表达当然是种必须。但如果这样的表达是前人用过的,即使是学人的表达次次都正确无误,与师父一摸一样,也不能保证学人自己确实已经契入。相反,如果面对前人未有记录的情况,能用前人未用过的方式作出正确表达,则说明学人确实具备突破二元对立力量。是为“见过于师,方可传授”。同样,这样的“见过于师”也不意味着学人的实证必须高过师父。

 

可见早期禅宗里确认传承的做法,即使用现代科学的标准来看也十分合理的。但不幸的是,这样的做法虽然在早期禅宗有效可行,其中却潜伏了一项造成困难的因素。此因素造成的困难日益增长,成为日后禅宗传承困难里不可忽视一个重要成分。但长久以来,对此因素尚无人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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