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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期>喜迎二十大 | 一份份检察建议 一剂剂社会治理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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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份检察建议 一剂剂社会治理良方

——广西检察机关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纪实


助力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积极主动谋划部署检察建议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至2022年6月,广西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4669件,检察建议回复率86.29%,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98.29%,9件检察建议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检察建议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民生民利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8月,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农贸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干警对农贸市场销售猪肉摊位进行检查


检察机关走访核查后发现,该市场内有一个私自设立的屠宰场,从去年年底开始收购生猪私自屠宰,在市场上出售。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象山区检察院组织辖区公安机关及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肉类食品安全方案,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私设屠宰场、涉案摊位进行查处,并对辖区所有农贸市场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查处6名违法行为人。


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干警与行政机关人员对非法卖药摊点联合调查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紧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隐患的民生问题,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3年行动和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37件,整改率100%;聚焦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消委会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86件,合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7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形势,针对“两卡”泛滥、非法买卖支付宝账户及网络犯罪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件,督促职能部门强化账户监管,切断“两卡”贩卖通道,从源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传销犯罪。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多发情况,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制发检察建议314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不够、学生欺凌及校园周边安全、“三类场所”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等社会关心关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保护合力。


积极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落实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3.2万余人次,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115件,督促追责6人,促进源头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


助力社会治理


2020年,自治区检察院调研发现,寄递毒品犯罪案件发生诱因较多,暴露出自治区监管部门在监管、寄递业务操作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寄递环节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自治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就加强寄递领域毒品犯罪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四方面的建议内容“照单全收”,开展专项整改,推动行业治理。


2019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至第八号检察建议,同步跟进制发检察建议1121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监管、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防治虚假诉讼、治理网络空间、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南宁市检察院、南宁军事检察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2020年5月,南宁军事检察院接到某部队干部反映,其就医期间看到缴费窗口设置有军人依法优先标志,但窗口工作人员没有落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精神,南宁军事检察院与南宁市检察院联系移送线索。


同年6月24日,军、地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维护军人优先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开展维护军人优先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在个案整改取得阶段性效果的同时,军、地检察院认为还存在全局性、普遍性的社会治理层面上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广西首份军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畅通服务军人“最后一公里”,落实军人优先优待工作。10月20日,南宁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检察建议优势转化成社会治理效能,取得良好效果。


广西检察机关及时制定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实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建立检察建议督导落实、跟踪回访、成效评估机制,组织评选出6批次共63件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助推绿色发展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广西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力守护广西生态优势。2019年以来,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208件,助力美丽广西建设。聚焦漓江全流域生态保护,制发检察建议432件,共同守护“大美漓江”。


乌桕滩治理前后


乌桕滩属漓江流域西岸著名网红景点,长期因无序经营管理,造成乌桕滩大面积环境污染,漓江涨水后沿岸垃圾流入漓江水域。2021年7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实施综合整治,污染源被迅速清除,乌桕滩800多亩景区恢复到原来良好生态。


南宁市检察机关干警深入扬美古镇排查公益诉讼线索


2021年1月,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干警多次深入辖区扬美古镇排查公益诉讼线索,就古镇内存在的生活污水直排左江、建筑垃圾无序堆放、烟花爆竹随意燃放等问题,发出4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江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江南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单位,针对左江污染、危害文物安全等问题开展调查,一同探索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2月,南宁市检察院、江南区检察院受南宁市司法局邀请,针对扬美古镇内存在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向《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并获采纳。


北海市铁山港区检察院干警与海警部门人员调查核实非法捕捞情况


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688件,更好服务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今年8月,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依法能动履职,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的工作重点,助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


春风浩荡战鼓急,百舸争流自当先。广西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审核 |  吴   平

来源 |  广西法治日报

文字 |  房子跃 廖崇甫

图片 |  广西日报 自治区检察院新闻办

编辑 |  黄玉洁

校对 |  刘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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