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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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毁在对规则的理解上
能够在漫长禁赛期后,还有勇气和毅力重新站上泳台,原本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没想到,之前那个“爱哭包”又回来了:孙杨在夺冠后,又忍不住,哭了!
这让早就等待给他惊喜、给他献花的妻子,略显尴尬,不得不在人群中牵着哭得不能自抑的孙杨的手,试图尽快把他带离现场。
以前的孙杨爱哭,大家都知道,据某专业记者统计,他八年内就在镜头下哭了14次。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已经结婚,但他似乎还没有长大,依然在公共场合控制不住他丰沛的泪腺,不加掩饰地展示他的哭脸,似乎是要把自己多年的委屈和不甘通过媒体传染给所有人。
虽然动辄在公共场合痛哭,总显得矫情,会让周围的人和观众不知所措,不知道是该去安慰,还是该无视,而孙杨屡屡不加控制,也可以显示出,他对于给他人造成困惑,不以为然。
往好处说,孩子气的孙杨,有种不服输的劲头,这让他能够在漫长禁赛期后重登冠军领奖台,往负面说,孙杨的心态中,似乎总有一种全世界都欠他的委屈需要宣泄。
其实,我说过,他的被罚和禁赛,跟他自己以及团队,对规则的理解不准确,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如果他们对规则理解准确、处理得当,原本可能不会造成禁赛四年多的严重后果。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孙杨被禁赛的全过程。
2018年9月4日晚,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3名工作人员对孙杨的一次赛外兴奋剂检查,由于孙杨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资质证明存疑,此次检查最终未能完成。期间,孙杨一方打破血样瓶的安全箱,被指“暴力抗检”。
2018年11月19日,国际泳联就此事在瑞士洛桑举行听证会,2019年1月,国际泳联裁决此次检查无效,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
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因不满裁决结果,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
2019年11月1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通过网络进行全球直播。
2020年2月28日下午5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此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一案的仲裁结果。CAS表示,“当时对孙杨进行反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人员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而孙杨对自己破坏反兴奋剂取样的举动未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且孙杨不能因单方面认为反兴奋剂取样程序不合法而破坏取样。”并作出处罚,从当天开始孙杨“被禁赛8年”。
2021年6月22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孙杨的8年禁赛减为4年3个月。
2022年3月4日(当地时间),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孙杨因违反反兴奋剂规则而对禁令提出的最终上诉败诉,禁赛维持到2024年5月底。
然后就是禁赛期满,孙杨复出训练,直到前几日再次站上冠军将台。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孙杨容易吗?当然不容易。首先,我必须对他重新站起来再下泳池表示钦佩,其次,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孙杨不得不接受禁赛4年多的严厉处罚,断送了自己大好的运动生涯,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很多人只关注实力,而对于规则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对规则的理解太草率,对规则的研究不够细致所导致。
我就拿孙杨事件来举例,从双方在听证会上的表现,看看国人的认识误区具体体现在哪里?
01
我记得,当时我看了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首席律师理查德·杨,对孙杨方证人的发问全过程,就只有一身叹息。
让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这位大律师的强大气场和高超的询问技巧——理查德·杨曾经把大名鼎鼎的自行车王阿姆斯特丹拉下马,而是孙杨团队在面对对方律师提问时,普遍暴露出的对规则的无知,对规则的内在逻辑毫无理解力的灾难性表现。
难怪仲裁官Philippe Sands教授对此大惑不解,作为知名的国际公法学者及律师,Sands教授在听证会后表示难以置信——“孙杨团队将关乎一名世界顶尖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完全系于己方对规则的主观理解”。
甚至作为孙杨的支持方——FINA(国际泳联),他们一直在谋求孙杨避免禁赛结局的途径,然而最后作为“友军”的他们只有沮丧的表示,孙杨团队把这场复杂局面的应对,“系于和主检官辩论谁对谁错”之上,实在是“愚蠢至极”。
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看出来这些“中立者”的态度来没有?
他们更多不是在批评孙杨团队的应对失策,而是在表达以下潜台词:
你们为什么会表现的如此“幼稚和不成熟”?你们的应对方式为何如此匪夷所思?
孙杨爱哭,据某专业记者统计,他八年内就在镜头下哭了14次
也就是说,孙杨团队给仲裁法庭留下的形象,更多的不是成年人的无知,而是孩童般的莽撞。
孙杨团队在听证会之前之所以信心满满,仅仅是因为他们手上有一份《ISTI血样采集指南》里对检测人员的资质有一些理想化的建议,而据编纂ISTI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指南实为对“最佳实践”的建议,而非与ISTI具备同等效力的强制规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按照该最佳实践操作是不可能的。
但是,孙杨团队居然就这样把一份并不具备强制效力的“完美版”建议书,当成了检测人员违规的证据,甚至拿到了法庭当成了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这在仲裁法庭看来,完全属于不负责任的儿戏之举,败诉毫不意外。
02
实际上,不只是孙杨团队表现出对规则理解上的幼稚无力,看看国内公众对此事的理解上,也普遍存在跑偏的情况。
我们的某些同胞甚至都不知道此次仲裁的目的是什么,就开始绑架国家民族给孙杨团队的不成熟买单了。
他们总是一厢情愿的说,没有证据表明孙杨服用了兴奋剂,所以禁赛不合理,是西方的故意打压。
然而,此次仲裁的关键本来不在于孙杨是否服用兴奋剂,而在于孙杨是否违反检查规则。
本案的焦点一直都是:孙杨是否有权以IDTM人员资质不足的理由拒绝接受其检查,而非孙杨是否服用兴奋剂。
而后面的问题,同样是国际组织的FINA内部反兴奋剂机构于2019年1月3日就已经做了有利于孙杨的结论:孙杨在2018年9月4日的事件中没有兴奋剂违规。
从此次仲裁庭决定保留他在裁决下达日(即2020年2月29日)前取得的所有成绩,也可以看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此次听证,并无任何指控孙杨服用兴奋剂的内容,判决孙杨禁赛8年仅仅是因为所有方面都认可的基本事实——孙杨拒检!
孙杨败诉不是因为被怀疑服用兴奋剂,而是违反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15版)》第2.5条,即“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
这条规则明确规定,“只要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允许,运动员即便有异议也需要提供样本”,其中的逻辑是,如果运动员因各种理由拒绝检查,那么将会形成示范效应,导致整个检测规则无法执行。
那么有人会有疑问,在检测过程中,如果真的出现检测程序瑕疵,运动员的正当权利就被放弃了吗?
并没有,WADA的规则里同样有相应的救济措施,运动员可以在配合检测的同时明确表达异议,可以有事后申诉之渠道来保障运动员的权利。
再退一步说,即使对这些现有的规则不满意,认为有瑕疵,需要修正,那么也应该去推动规则的修改,而不是以违反规则的方式去表达不满。
So,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非要去争辩一些原本不存在的低级问题呢?
03
我们说,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都看规则。
孩童因为思维不成熟,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过于复杂,所以只有把世人分成好人、坏人,才能稍加理解,成年了还这样理解世界,那就需要检讨了。
哈耶克说,人是一个遵循规则的动物。
无论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人的本性中对规则自觉遵守的倾向,是人类秩序得以延续和扩展的主要条件之一。
你很难想象,一群人如果没有一个大家明文或默契形成的规则,还能和谐共存的景象。一个没有规则的社会,相互猜忌仇视,一定是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的人间地狱,这并不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性。
小孩子不成熟、会任性,需要老师和家长慢慢教会他们遵守规则,偶有不遵守规则的时候,大人都会体谅,父母会附上监护人的责任,这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已经长大成人,那就没有辩解的理由,就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了,即使你可能面对很多迫不得已的情景。
世界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对错也是没有意义的,你要做的就是用成年人的思维,勇敢面对,权衡利弊,并承担后果,一味抱怨别人不理解你,不了解你的内心,这是没有意义的。
如同Sands教授在听证会上苦口婆心的再三发问: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万一你们对规则理解有误,运动员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这难道不应该三思吗?”
其实Sands教授说错了,按照我的中国生活常识,孙杨团队并非没有三思,他们思考了可不止三次,只是每次思考都没触及规则的内在逻辑,或者说,规则并不在他们真正考虑的范围。
这可能是导致他们败诉的原因。
某些时候,“生活经验”会让人获得一些什么,但“生活经验”也会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某些让你曾经成功的原因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奏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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