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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不要吓唬农民!

自然风 自然微论坛 2024-03-27

近年来,土地政策调整变化很大,主要是着眼国家粮食安全,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总体是体现“严”和“紧”。


但目前也出现一些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倾向性问题,就是在政策宣传和解读方面,特别是一些自媒体,更多的声音是吓唬农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为吸眼球、赚流量,有的自媒体三天两头在网上重复发布几个“严禁”、几个“不得”。而农民的政策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种自媒体,在这种舆论渲染和引导下,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种地,该怎么盖房了,从留言评论可以看出,农民对目前的一些土地政策规定怨气很大!


有的官媒,其实也在推波助澜,本意是普法,宣传解读法律和政策,但实际宣传效果也是吓唬农民,很少看到如何实实在在解决农村用地难题。


当个农民,真是不容易!


首先,从目前政策规定看,体现的是堵疏结合。比如为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  农村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点击查看原文),各省也都出台了实施细则。为保障农村产业用地,2021年1月28日,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点击查看原文),各省也都出台有相应配套政策措施。谁说国家不管农村用地,不批农村用地了?


第二,国家一向反对“简单化”和“一刀切”。比如涉及“非粮化”问题整改,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点击查看原文)明确要求,对原来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比如涉及农村建房问题,非常明确的政策规定是,对2020年7月3日之前的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农村房屋,作为存量问题。不急于全面整治,而是试点先行,研究探索政策,实行分类分步处置。推荐阅读:一图读懂: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须知


另外,整治“非粮化”问题的重点,主要是地方政府主导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等。如果农民在自家承包地种几棵树,管他干嘛?

但这些政策和规定,显然正面宣传力度不够,这是主流官媒的缺位,不能指望自媒体去填空。

提几条个人建议:

一是出台任何土地政策,首先要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合理合情的权益和诉求,农民最不容易,不要老是针对农民出台严厉的政策措施,侵占大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不是普通农民,而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工商资本,一定要抓重点。

二是执行政策不能只讲“严禁”、“不得”,这也不批,那也不批,一定要在“疏”上下功夫,也就是保障农村和农民合理用地需求,该批的一定要批,不能有政策不用,更不能故意刁难农民,搞吃拿卡要。
三是国家和省、市级通报典型案例,尽量少通报一些农民违法占地问题,多通报一些基层监管者的问题。农村土地执法的重点是管住新增违法用地,一定要在早发现、早制止这两个环节下功夫,不能盖的时候没人管,等被卫片拍到了就去拆人家房子。我经常跟村干部讲一句话,农民违法占地盖房的时候你不可能不知道,如果睁一眼闭一眼,或收人家好处,不主动劝止,不主动报告,一定是跟这户农民有深仇大恨,因为你清楚盖好了房,只要被卫片拍到,就会被拆除,造成的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这难道不是故意使坏吗?如果劝了不听,也及时向乡镇报告了,这叫履职尽责。有的地方执法权下放后,乡镇不想管、不愿管,说轻了叫不作为,说重了是失职渎职,其实也是在坑害农民,所以公开通报也要讲方式,抓重点。推荐阅读河北:公开通报11起乡镇对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和弄虚作假问题

四是主流官媒要放下架子,转变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学会说让人听得懂的话,写让人喜欢看的文章,少吹牛喊口号讲套话,多接地气,切实担负起正确解读政策、引导舆论的职责。

五是自媒体要加强自律,体现严谨。追求流量没错,如同资本追求利润,但不能胡说八道,不懂装懂,随意曲解政策;不懂政策业务,当“搬运工”也没错,但不能当小偷搞“剽窃”,转发别人的文章,不标注来源;不能把别人已发的文章设成自己原创文章;发旧文件也有必要,但不能把旧文件故意隐去发文时间和文号,当新政策发。凡事都要讲个规矩。比如这个自媒体,把2019年的文件标注成2021年的文件。

六是作为网民,尤其是普通农民,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不迷信所谓土地方面的专家、教授、学者,不轻易相信一些自媒体的政策解读和个人观点,遇到政策问题,一定要请教懂行的业内人士,最好是在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具体从事这项业务的。

比如这个自媒体,作者身为四川农业大学的经济学教授,说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这既是误导政策,其实也是在吓唬农民。际国家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来种植粮食作物,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如果现在种植的是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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