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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审判长命令法警带出法庭:律师庭审发言不能突破底线!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7-03


昨天和前天,银川法院抖音号发布的一段26秒的庭审视频一直在网上流传,有法律公众号进行了转发,还有律师撰文称法院“公然剥夺律师辩护权利”。是审判长依法履职,还是侵害律师辩护权,现场情况如下面视频所示:



视频里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一名律师正在发言到“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

审判长连呼两声制止,而且一声比一声大:“辩护人、辩护人”,

辩护律师不为所动,继续念“依法要对......”,

(字幕显示:在法庭审理中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有些辩护人自认很“厉害”,可惜......)

审判长敲击法槌,“执庭法警,带出去!”

几名法警来到辩护人席,辩护律师还在说“审判长,请允许我把辩护词.......”

审判长道:“带出去!走!”

辩护律师被执庭法警带走。

(字幕显示:辩护人吴某否定国家认定的某邪教组织的性质   扰乱法庭秩序  被责令退出法庭并依法进行处理)


视频里有个细节,当时辩护人席位上还有一位年纪较大的律师,当审判长敲击法槌的时候,将这位正在低头书写的老律师吓了一大跳,立马低声提醒着正在发言的吴某,但吴某仍不为所动,仍然要坚持念辩护词。当吴某被执庭法警带走后,年长的律师做叹息状摇了好几下头


有些法律人看罢这则视频,立马跟前不久广东高院庭审中审判长屡次打断律师发言,进而斥责律师“能力不够”的视频联系起来,称这也是一起法官妨碍律师辩护权的事件。



仔细比较以上两则庭审视频会发现,它们具有明显的不同:


银川法院这个视频中审判长连续两声制止辩护律师发言,辩护律师都置之不理,还是一直念辩护词,即使审判长猛力敲了法槌后,还在念辩护词。抛开审判长制止的有无道理,起码辩护律师是没把审判长的制止放在心上吧!


广东高院的视频中审判长打断辩护律师发言后,辩护律师立马停了下来,跟法官进行了应不应该被打断进行交涉,简单交流并提出异议后,获得审判长默许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了发言。抛开审判长制止的有无道理,起码辩护律师在审判长打断发言的情况下,立马停了下来跟审判长进行了交涉。


律师庭审发言时有没有对审判长的话及时作出回应,是两段视频最大的区别吧!法官是庭审中最高的指挥官,具有指挥庭审秩序、定性庭审纪律的权力,《法庭纪律规则》、《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等庭审参与人,庭审中必须服从法官的指挥,配合法院的工作。在上面银川法院的庭审视频中,辩护律师在审判长高声制止发言时,是不是做到了服从法官指挥那?视频在那摆着,辩护律师确实没有做到立即停止发言。对于不服从法官指挥的,法官是有权责令退出法庭的。


最高院、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法官不随意打断或者制止。”但是,也有例外的。《律师法》规定“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也规定,“除当庭攻击党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不采取责令律师退出法庭或者强行带出法庭措施。”


根据视频字幕显示,“辩护人吴某否定国家认定的某邪教组织的性质   扰乱法庭秩序 ”。如果辩护人吴某当庭真的发表了如上言论,审判长是有权进行制止的,如果不立马制止,也是失职的。如果真如字幕所示,吴某面临的也不光是被责令退出法庭这么简单了。



 2016年11月1日施行的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三)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根据报道,2018年11月2日,长沙市司法局作出《处罚决定书》,因湖南大相正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武、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林政两名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否定某邪教组织的非法性质,扰乱法庭秩序,分处被于停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法萌君曾以亲属的名义代理过一起民事案件,庭审开了一半,被告律师对法萌君的亲属关系证明提出异议,尽管居委会已经出具了亲属关系证明,法官还是认为法萌君没有代理权,不能再庭审发言。法萌君没有当庭冲撞法官,而是立马不再发言,但要求法官将不准法萌君发言及代理的决定记入开庭笔录。庭后,法萌君申请复印庭审笔录,要求对代理权问题进行申诉。


从以上的庭审视频看,律师吴某不应该在审判长连声制止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发言,要知道,当庭不服从法官安排本是违反法庭规则的举动;如果真的发表了不当言论,确实犯了大忌。


律师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得以执业的根基在于依照中国法律、遵守庭审规则,这也是律师得以执业的根本。所谓的律师法庭言论豁免权,都是以不“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为底线的。如果律师自己不按规则来,突破了规则、法律的底线,不仅维护不了当事人的权益,可能自己也会招惹麻烦。切记!切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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