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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的压力,需要被化解,更需要被懂得

烟语法明 2022-12-0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律检小北 Author 律检小北


无论什么时候,被理解都是件幸福的事情。

之前,一个法院的小伙伴跟我说过他很有意思的一个梦。他站在一处山岗上,开始四周无人,花香四溢青山雾绕,他慢慢的行走着;后来开始有人同行,他们加快了速度,需要走的路也越来越长,但依然可以偶尔看下风景;再后来路更长了,他们开始跑起来,跑步的姿势和方向被要求持续调整,即使这样路边的人依然觉得很慢。最后,他趴在草地上,直到自己吓醒了,然后很悲伤的想起了自己还欠着十几分判决书没写。分不清哪里才是梦。

这个梦很能反映出很多人内心中的焦虑,这种焦虑不仅是案件量绝对值得增长,更在于在案件量绝对值增长的背景下一系列整体挑战的提升。如何把司法做的更好是件需要不断努力的事情,也是理所应当的方向,只是这个过程中办案人更渴望的是被理解和信任,希望所做的努力可以有看得见的价值。

诉讼是件有其自身规律的事情,并不可以随意违背其规律,这也决定了很多细节需要被认识到,更决定了办案人需要被理解。

法官,经常遇到的是一些当事人抱怨案件进度太慢,自己交的案子被通知履行完手续后,从此就没了动静。从他角度看一定是办案人办事效率太慢,或者没放在心上。但实际情况可能是,这个小伙伴桌子上堆着几十个案子,就算他是全公司效率标兵且周末加班也没有靠嫩可能这周就排到这个案子。就像去医院就诊,在就医人数很多的情况下你不可能刚到医院就可以见到医生。而如果办案人需要对“为什么上周来的案子这周还没看”这样的问题进一步写说明解释,可能就会出现一个新的时间悖论,就是下周也可能没时间看了。

案件是利益的纷争,一方面满意另一方可能就会利益受损,参与各方都满意只能是个努力的方向。这其中最不容易被理解的就是证据充分与否的问题。现代法治并非全能,同样会有一些局限,所有的行为都需要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但证据会存在着灭失。因此,在时光机发明之前法律事实只能是尽可能无限的接近客观事实,并不会完全等同于客观事实。

就像一个没有目击证人的互殴案件,双方都说是对方先动手,自己是正当防卫;双方无往事恩怨、也无力量悬殊,如何判断谁是先动手的那一个?再例如在民间借贷中,即使客观上确实有借贷存在,但借贷证据丢失,债权人在法庭发誓存在借款,法官是否可以判决?所有的最后,客观证据的判断问题可能就会演化成是否被当事人理解的问题,再演变成司法官的不断答复问题。

对司法官的压力的理解问题不仅存在于与当事人之间。“一件小数据,几分钟就可以搞定的,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很多小伙伴都可能听到过这样的话,只是更希望被理解的是这只是一个案子的几分钟,当面对基础数据上百甚至几百时就已经是个不宜忽略的压力,而事实上这样地需要多出几分钟的事情很多,还在不断增加。

因为案多的压力很多,所以想了很多办法。例如速裁程序,客观的说速裁程序的确解决了很多问题,但也只是压缩了办案时间和审判时间,在审理中必备程序和文书并没有减少,相对较短的办案期限可能会产生新的挑战。就如刑诉规则第二百七十三条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所有的一切都要在十日内完成,但现实情况是只要嫌疑人因疫情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来不了,做不成认罪认罚,十日期限内就无法完成。

面对问题不断探索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优秀品质,其中为减压也做了很多努力,但首先需要的被懂得这种压力。就例如认罪认罚的推进,在疫情不断出现的客观条件下,会见嫌疑人成了越来越难且存在很大变数的事,所以需要被理解办案数据与无法回见之间客观矛盾产生的时间压力。

司法官在一线最能直面问题,所以更有被懂得的欲望,一份懂得可能就是继续前进的动力。被理解是件幸福的事情,不该是件幸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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