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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关注丨沪苏浙三地协同出台第一部创制性立法表决通过

日前,央视《新闻联播》等播出《沪苏浙〈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通过》,关注《立法法》修订以来三地协同出台的首部创制性立法。


《新闻联播》



近日,沪苏浙一市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5月1日起三地同步施行。《条例》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江南水乡文化、公共服务等跨区域协同制度,作出全方位、多维度的规定。这是《立法法》修订以来三地协同出台的第一部创制性立法。


《新闻直播间》


《条例》明确示范区理事会的决策平台职责,细化示范区执委会的职责,完善行政机关的合作协作机制,规范授权和委托管理事项以及跨区域项目建设的行政许可,其中跨域行政许可首次入法,为长三角区域改革创新打开通道。


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集聚各方力量,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发展路径,支持青浦区与吴江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中跨区域联合授信和职称联合评审、职业资格互认,解决了跨域融资成本高的问题,破解了制约人才要素流动的难题。



《条例》共分9个专章,其中规划建设专章规定:示范区要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用途管制,统一跨域项目管理。


《条例》明确,两省一市优先保障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统筹安排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内项目和区域规划的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航道、通用机场以及水利、供排水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并针对跨区域项目进一步明确两省一市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任何一方实施行政许可。这些举措将有力保障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



来源: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编辑:周欣怡长三角示范声出品主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运营:人民网上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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